鹰潭一企业被罚21万元!有关人员被行拘!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3-12 07:19:00 点击:1次

  近来,鹰潭市余江区一公司污水处理站负责人郑某因搅扰主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转,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1月20日,鹰潭市余江生态环境局接到辖区内某企业涉嫌主动监控设备环境违法头绪,当即展开立案查询,执法人员经过调阅在线监控视频及现场查询问询。

  经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负责人郑某因PH值在线监控数据上下动摇起伏较大,以为PH计探头呈现“毛病”,忧虑PH值在线监控数据呈现“超支”的状况,在未向生态环境部分报备的状况下,先后4次私行将废水外排口在线监控设备PH计采样探头从巴歇尔槽挪至废水外排口旁的盛有自来水的白色水桶内,上述行为搅扰了主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转,致使PH在线监控数据失真,涉嫌假造、篡改在线监控数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

  2月14日,鹰潭市余江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在裁量权细化规范》的规则,责令该公司当即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处罚款21万元;3月1日,鹰潭市余江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行政主任部分移交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子暂行办法》的规则,将该案子移交公安机关,3月3日,余江区公安局对郑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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